医疗费用乃为在道路交通意外中导致人身受伤后,接受治疗以修复受损部位或减轻由此产生的并发症而支出之费用。
此外,这笔费用还包含了身体恢复所需的基本康复费用,以及为了维持健康所必需的进阶康复费用、持续治疗中所产生的后续医疗费用及整容整改费用等。
总而言之,医疗费用涵盖了挂号、医药、住院、治疗、手术、检验、仪器购置等等方面的费用。
为了证明上述费用的存在,我们需提供以下几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资料:医院开出的医疗收费收据(收费凭证)、详尽的费用明细清单、医生出具的处方、医嘱、诊断证明和转院批准文书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