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负担之债务,原则上是可以转嫁给第三方承接之人,但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许可方可执行。
此种行为被称之为“债务转移”,即该债务由原先的主体承继至另一新的主体。
然而,为了确保该变动合法稳妥,债务转移必须满足下述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有的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且真实存在的,换句话说,即原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必须已建立起合法有效的债款关系;
其次赊欠的事项必须具备可转移的性质,不能仅仅局限于债务人本人;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即债务人的债务转移必须获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