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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4-17 13:20:20 已帮助8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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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关于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年满16周岁均可构成此种犯罪,无需具备特定的身份地位;
其次,在主观方面,此种犯罪必须出于故意为之,而过失则不能构成该罪名
再次,从客体角度来看,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严重侵害了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需实施以获取利益为动机,违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擅自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者,方可加以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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