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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怎么去界定呢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怎么去界定呢
2024-04-17 12:20:11 已帮助22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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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怎么去界定呢
针对商业广告以及宣传材料这一情况,基本理论普遍认为它们应当被视作为一种要约邀请行为。
但是,当出卖方在其商品房销售的广告和宣传材料中发布了明确且具说服力的说明与承诺后,满足以下三个特定条件时,就可以将这些内容看待成是一种要约:首先,这些内容必须涉及到开发者预设的建筑规划范围内所有的房产及其配套设施;
其次,对于房产的描述和许诺须具备足够的精确性和确定性;
最后,这些描述和许诺对购买商品房所需签订的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最终确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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