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用,可尝试与相应一方进行洽商,协商降低抚养费用。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支付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酌情降低抚养费用的额度;
若是由于支付方失去劳动能力并失去收入来源导致无法支付抚养费用,其有权提出免去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
若在支付抚养费用的过程中,支付方因犯罪被判有罪而正在服刑,其同样有权申请暂时免去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然而,降低抚养费用后依然无力支付或并不符合上述免予支付抚养费用的条件时,支付方将不得不考虑通过其他物品来等价代替子女所需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