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人不幸离世时,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将依次由如下主体承担清偿责任:首先是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他们应以自己继承到的财产为上限来为被继承人偿还负债;
其次,倘若并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但债务却有保证人存在的话,那么便应当由该保证人为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负起债务的清偿责任;
再次,若该项债务属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有债务的情况下,贷款人身故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妻子或丈夫都需对这笔债务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至于其他情况,例如未曾提及上述的几种因素,那就意味着此类债权和债务得到了解除,无需再进行偿还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