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凭离婚协议书,而无法到达现场办理正式离婚手续的问题,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离婚登记时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完成。
一方若是不能亲身出席,便不可单独办理。
我们国家法律明确指出,夫妻各方均需在自愿前提下完成离婚流程,且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同时必须亲身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上需要注明双方都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