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间贷款领域内,通常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确定利率水平,但此种情形之下约定的最高利率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调整。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进行利息偿还,那么人民法院将予以坚定的支持;
然而,如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合同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度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部分利息则不在法定保护之列。
向前追溯,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乃是指从2019年8月20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利率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