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合法财产权益以及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即为未经过婚姻登记而诞生的孩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他们将被赋予与其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实体地位,也就是说,在涉及到继承问题时,同样有着相同的公民权益。
所以说,非婚生子女对其亲生父母的财产,依法享受具有先决权的法定继承。
然而,要注意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的位置,非婚生子女将被视为首要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