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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否需要给付营养费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否需要给付营养费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4-15 14:35:08 已帮助19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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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否需要给付营养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人身伤害时,必须支付营养费作为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某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肇事者就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护理措施、交通费用、营养补贴、包括住院伙食津贴在内的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全部合理开支;
同时,还应该对因为假日错过收入的情况予以合理赔偿。
如果导致了肢体残障,须赔偿必要的辅助器材和伤残赔偿款项,若致人死亡,不应忽视丧葬费用和死亡抚恤金
关于营养补助金的具体赔偿标准,审判程序中通常以受害者实际上需要补充营养的状况作参考来估量,一般的赔偿金额范围是500到5000元之间。
因此,对个人造成人身伤害必须承担相应的营养费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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