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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14 14:15:18 已帮助23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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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未必完全具有效力。
具体而言,若协议违反如下四种情形之一,将会被视为归于无效:
首先是签订协议之相关方缺乏法定的行为能力;
其次是在签署协议过程中出现了欺骗的行为;
第三则是该协议违背了现行法律及行政规定,抑或是破坏社会道德、公共秩序等公共利益之准则;
最后一点是协议内容明显与法律或国家政策相悖者。
然而,除了上述情形外,只要双方共同自愿协商出的和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皆应视作合法有效之协议条款。《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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