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概念,概括为是指在面对国家、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个人人身、财产等各项法定权益遭受到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威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的一种必要的抵抗措施。
依据我国刑法理论,要构成合格的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如下五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实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
其次,该不法侵害正处于持续进行状态中;
第三,防卫者须有清晰而明确的防卫意图,即其出自于保护本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动机发起行动;
第四,防卫对象需为实施侵害行为的特定个体;
最后,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过度逾越必要限度,而应保持在合理与适当的范围内。《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