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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抵押合同抵押设立吗

未签订抵押合同抵押设立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2 12:25:13 已帮助14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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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抵押合同抵押设立吗
如若抵押未进行登记,虽然会导致抵押权未能正式设立,然而,只要抵押合同满足了法律所规定的各个条件,它仍然有可能顺利生效。
抵押权,是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无需进行实际转移占有便能够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标的物,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或是出现当事人预先设定好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将相关财产进行估值后进行折价,或者通过对相关财产的拍卖或变卖来获取价款并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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