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各债务人共同协商并设定了统一且分期执行的债务条款,此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且其期间限制为长达三年之久。
然而,当债权人权益遭受侵害之时起至超过二十年之后的日期,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实体请求将不再行使保护的权力;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权根据债权人为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向各级法院提出申请,最终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予以批准或延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