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未婚生育的子女享有着等同于合法婚姻所诞育子嗣同样的权益,这是不容置疑且不可侵犯的。
任何的社会群体或个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对非婚生子女进行侵害、侮辱或者歧视。
同时,对于未直接负责其抚养义务的亲生父亲或是母亲而言,他们有责任为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人士女付出必要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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