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自然是对他们的行为最为顾忌,其最害怕的莫过于在这个阶段内再次涉嫌新的刑事罪行,或误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方面的严格监管规定,或是违反了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所列明的禁止令。
倘若涉及这些规定,则往往可能因为这些过失而导致缓刑被宣告作废,进而被送回监狱去服完原来判处的刑期;
如果此时还存在新罪罪名的话,则将面临对所有罪名进行合并审理和量刑的严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