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房屋居住权承诺书的有效性,需要考察其是否满足以下几个必备条件。
在充分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该承诺书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否则,将会被视为无约束力的白纸。
这其中包括:首先,作出该承诺书的当事方必须属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该承诺书应是经由当事人自主决策并真诚表达意愿所产出的,不受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威胁。
再次,承诺书中的相关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