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银行存单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尤其是当伪造银行存单面额达到一万元或数量多达十张以上时,便触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若因这种行为而受到惩处,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罚金数额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如情况更为恶劣,即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额外支付罚金,金额可高达五万元至五十万元;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要遭受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还要接受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处罚或被彻底剥夺财产权。《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