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医患关系因医疗过错产生损害时,患者具备享有求偿权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若确认是医疗机构或其医务工作人员存在过错,则将由该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遇这类问题,应依照以下方式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1. 若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及其相关诊疗规范中的内容;
2. 存有隐匿或拒绝提供与医患纠纷关联性较强的病历资料;
3. 出现遗失、伪造、篡改或者非法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