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机动车必须按照年度进行安全检验,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延误行为。在正式年检期限即将结束之时(即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机动车所有者可向机动车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申请以获取检验合格标志。在此之后的有效期届满时即视为逾期,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机动车未能在连续的三个检验有效期内完成年检,那么将被国家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处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