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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离婚走的程序

我想起诉离婚走的程序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6 13:25:04 已帮助1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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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离婚走的程序
若要在法律框架内启动离婚诉讼,您应当遵循以下严谨而有序的步骤:
首先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其次,立案大厅会对贵申请书展开全面而彻底的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立案条件,如符合标准,则会发放立案通知书以便您依照此通知缴纳相应的讼费;
此时便象征着法庭正式接受了该案件,进入后续环节的处理之中。
接下来,被赋予审判职权的立案庭将会把案件交由民事庭审理。
民事庭接收案件后,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出庭传票,并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日期到达法院参与庭审。
同时,法庭也会告知您同样需准时出席,积极参与庭审过程。
在正式开庭后,法庭有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以此缓和矛盾,寻找解决问题的合适方法。
最后,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法庭会做出关于批准或否决离婚请求的最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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