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汽车刮蹭事故之后的驾车者若选择逃避事故责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依然会受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费用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将是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同时还可受到十五天以内拘留的附加处罚、驾驶证累积扣分达12分并且机动车驾驶执照将会被吊销,而且终生的时间内也无法再重新申领新的驾驶执照。在特定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肇事驾驶员也许没有任何责任或者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然而一旦出现了逃逸现象,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准确地进行判定,那么这位驾驶员就应该为所有的交通事故责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