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具体的领取时限将受到失业保险缴纳年限的直接影响。
据规定,失业期间所能获取到的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将取决于你在职业生涯中所累积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且该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之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