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应当是两个或以上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责任年龄及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具体的实践中,这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以上的人,这是团体犯罪的必要条件;
其次,这些人需要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并拥有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对于那些没有特定身份的行为人来说,他们通常无法单独完成某些特殊主题的犯罪行为,然而,他们若是能够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联合起来,就可能同时成为特殊主题犯罪的共犯。
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无法独立承担贪污罪的责任,但若能与国家工作人员结成共犯,那么他们就可以参与到贪污罪的行列中来。
(二)关于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要求至少两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这种共同的犯罪行为,表现为每个犯罪人都将其行为方向集中于相同的犯罪目标,相互间形成紧密的联系和配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而统一的整体;
而且,他们的行为还必须与最终的犯罪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每个人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标准;
第二,共同犯罪行为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如我们知道,犯罪既可能以积极的行动呈现,也可能以消极的动作显现。《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