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之后店铺财产归属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该店铺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那么毫无疑问,它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而对于该店铺所产生的各类收益,无疑也会被法律认定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范畴。
因此,在离婚处理时,应对该经营收入进行合法合理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