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们共同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如何公平地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内共同创造的财富成了重要议题。
通常来说,遵循协议为先的原则最为妥当;
然而,如若无法达成完善的协议,那么应当遵循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富的合理划分,以保护当事人各方以及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或者协助配偶工作等方面承担了更多责任的一方,他们在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有义务予以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