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在行驶过程中,后车因未能与前方车辆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而与其发生碰撞刮擦事件,尽管前车并无明显过失,但仍应由后车全权承担该起事故的所有责任;
然而,假如是由于前车疏忽导致其自行溜车或进行倒车行为从而引发此次事故,那么整个责任便会落在前车身上,由其独自承担所有后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