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明确列举罚款金额的销售合同中,当事人仍可依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索应有的违约责任。
作为买方,有权利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选择寻求修理、重作、替换、退回商品、降低成交价格或退还款项等形式来解决争议。
此种情景下,卖方同样拥有权利要求对方执行付款责任,或根据实际损失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