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于2017年3月26日颁布实施的住房限购政策,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对商品住房价格的备案审核工作,细化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确保市场价格透明化;
其次,强化商品房预售环节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再次,严格实施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提高金融机构对商品住房销售的监督力度;
此外,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顿改革,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最后,提升房地产市场的舆论引导能力,为购房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保障。
同时,政府还通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及时防范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金融风险。
该公告强调,将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运用网络从事金融业务,禁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进行非法或违规金融操作,以及以股权众筹旗号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如未经批准进行垫资、首期贷款等不良行为。
这一举措旨在有效降低房地产行业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
以上所述的限购政策和相关规定需要买房者高度重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