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则,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制裁的性质截然不同,即便给予多次治安处罚也并不会以此构成犯罪,既然没有犯罪行为,那么当然也就不能算作累犯。
然而,当犯罪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制裁并已经完成或获得宽恕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惩罚的罪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累犯,应当予以重罚。
但是,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18岁的罪犯来说,则不在累犯的范畴内。
上述的时间期限适用于假释期间的罪犯,从假释期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65条对此有详细的说明。《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