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时,应满足下列必备条件:
首先,作为项目招标方须已正式注册成立;
其次,如涉及到初步设计与概算需经过审批流程的,该项环节应已顺利获得批准;
同时,对于招标范围、招标方法以及招标组织形态这类事项需要办理核准手续的,此类申请亦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核准;
此外,要有充足且确信可靠的资金保障或资金来源,以确保项目运营不受资金短缺所影响;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需备齐并完善招标过程中所必需的设计图稿及各项技术性数据资料。《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