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
若是具有完整产权证的回迁房屋,毫无疑问是被允许进行二次买卖的,这是由于在整个二手交易的流程当中,产权证书乃是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所颁发、并受到该机构严密监管的法律凭证。
因此,只要持有完整产权证的回迁房屋,便都能按照法定程序在相关交易所完成过户及所有权人变更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