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缴纳时间以及实际金额的确定,可依据双方间的共识来商定。
作为未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应向其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额。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具有稳定职业收入者,其需按所取得月工资总额的20%至30%作为抚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