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生效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要求有两名及以上的合同当事人,且每位当事人都需具备与其所从事活动相符合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才可达到缔结合同的目的;
接着,各个当事人必须在合同的关键条款上达到完全的协商一致;
最后,所有合同的签署过程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严格执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