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六个要点如下所述:
第一点,如果该犯罪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了法定24小时的界限,那么就符合了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第二点,假如行为人反复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性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话,同样符合了立案追诉的法律规定;
第三点,若非法拘禁他人时,还实施了如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伤害手段,也是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
第四点,当非法拘禁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甚至精神失常时,无疑是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五点,若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只要达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究责任;
最后一点,司法工作人员对本来无辜的人进行非法拘禁的情况下,依法亦应予以立案处理。
其次,对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我将分四个部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该项罪名关注的客体重在侵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第二方面,客观要件实际上强调的是,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径,方能构成本罪;
第三点,从主体方面来看,无论是国家公务人员还是普通民众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需有故意且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方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