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认了赔偿金数额之后,倘若投保人提出额外的索赔请求,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此项赔偿责任。
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时需恪守“一次性赔偿即结案”的基本准则,待保险人对涉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进行赔偿并结案以后,对于投保人增加受害方的其他任何赔偿费用都将不再负有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