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诉请求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行政复议结论,除非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所需的行政复议期远小于60天。
以交通事故为例,相关的行政复议通常会在30个自然日内得出最终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