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家庭暴力或其他人身伤害事件,应立即向所属地派出所进行报告(务必妥善保管好报警回执等相关资料);
若仅为普通情感纠纷问题,则可选择自我处理,亦可寻求具有公信力与专业素养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如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维持正常生活状态,即可协商办理离婚手续,若在此过程中,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