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遭受撞击事件,对于该类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责任认定应当根据涉事人员的交通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的影响程度,以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综合判断。
若经证实肇事者确实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对此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