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在生育子女之后欲采取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者,则可依据相关规定随时提出诉讼。
然而对于男性来说,其在女方完成分娩并育有子女之后,需等到孩子年满一周岁之后方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针对这类特殊情况,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确实认定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时,则不受此限制。
由于婴儿正处哺乳期间,故而从基本原则出发,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母亲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