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短暂扣留并收回的详细过程,以下列出几种常见情况供您参考:
1.因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而暂时没收驾驶证和行驶证:
此类情况下,只需带上交警开具的暂扣凭证前往所在交警大队办理解冻手续,办完再将其归还给交警即可。
如若凭证遗失,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并手写一份书面声明,交警仍会给您处理。
交警要求回收暂扣凭证是为了防止有人处理完此事后再次使用此凭证索取车辆或证件。
2.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满12分:
在此情况下,您需先缴纳罚款。
接着凭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教育通知书,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或暂时扣押的驾驶证,在15天内向驾驶证颁发地的车管所进行登记。
之后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并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学习期满后,您可持预约考试凭证参加科目一考试。
若考试通过,则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单前往交管部门领取新的驾驶证。
但请注意,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只需预约科目一考试;
但若在一个计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则需预约科目一与科目三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