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或者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为每件300元人民币(包含十年有效期限内所产生的所有明示及隐含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境外个人在华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同样为每件300元人民币,但是这其中包括了国家法定的规费。
商标代理服务商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申报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为一般类型商标每件1500元人民币(包含十年有效期限内所产生的所有明示及隐含费用)。
2.对于由国内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并且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以及证明商标的注册费用为每件1500元人民币(包含十年有效期限内所产生的所有明示及隐含费用)。
而如果是由国外企业或个人在我国境内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的情况则需要额外支付每件1500元人民币的国家法定规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局成功予以注册的商标的有效期将会被设定为十年,从商标局核准通过该商标注册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商标注册人有意继续使用已注册的商标,那么必须在商标到期之前的十二个月之内依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限内无法完成续展,那么商标局会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以供实际操作。
每次续展之后商标的有效期将再次延长为十年,从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截止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
此外,若商标注册人在将来的任何时候未能依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那么其商标将会被注销。
而在商标正式注销之前,商标局应提前发布通知并对已成功续展注册的商标进行公示,以便广大公众了解最新情况。《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