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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见义勇为是否算工伤

下班途中见义勇为是否算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3-23 15:15:09 已帮助8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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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见义勇为是否算工伤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工伤这一概念往往指代那些与工作环境以及职务行为密切相关的身体损伤,这种情况有时甚至可能对职业生涯带来深远影响。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见义勇为这类表现出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行为,其本身并未涉及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因此自然也无法被认定为属于工伤的范畴。
关于职工遭受何种程度的伤病能够理解为工伤这个话题,我想在此详细做出解释:
首先,若员工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以及工作场地范围之内,由于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引发的身体损害,均可视为工伤;
其次,如果员工在上班前后在工作场所进行的预备性或是尾声性的工作当中遭到事故导致的外伤,亦应被视为工伤;
再者,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本分地执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时遭受暴力或是其他意外伤害,同样可以被纳入工伤的判定标准之中;
除此之外,如果员工感染了相关的职业病,也是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的;
当然,如果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前往外地出差,其间因工作缘故而遭遇伤害或者因事故导致下落不明,都应该将其认定为工伤;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日常通勤往返工作地点途中,因为因非个人首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遭受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而造成的身体损伤,实际上也理所当然地可以被认可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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