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发票开具存在失误,可根据规定进行更正,但必须首先将错误发票进行作废处理,若忽视这道程序则可能被视为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注意,发票,全称为"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指所有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各类商贸交易时,为证明业务真实有效性而签发和接收的业务凭证,它是作为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始资料,同时也是审计部门及税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关键依据。
为清晰区分两者,请您明确,收据(又称"付款单")才是证明资金链条收付情况的唯一凭证口径。
然而,对于发票而言,其只起到了业务实况记录的作用,无法直观体现具体款项的收款或付款情况。
关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具体包括:
1.未按相关规定自行制作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材料的;
2.未能按照规定向税局申购所需发票的;
3.未经授权擅自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条例规定取得所需发票的;
5.未能妥善保管发票,造成遗失等问题的;
6.拒绝配合或隐瞒税务机关进行例行检查的。
对于涉及到上述任何一条违规事项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国家税务总局有权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对其违法所得给予没收,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金。
如违规行为触犯两项或以上条款,不仅要分别给予相应处罚,而且处罚力度也将依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