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受酒店住宿服务时,您并不需要强制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无论您是属于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应税服务销售额已经达到了五百万元或者以上的一般纳税人身份,又或是属于仅限于住宿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类型,我们都愿意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请注意,我们只会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人的住宿需求,我们则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此,再次提醒您,普通发票是指在所有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的、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因此,除了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我们在各类收付款凭证上所开具和收取的全部都是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