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限问题,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身体伤害,如果伤者自感已构成残疾者,则需在医疗结束并满上至少15日之后,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当公安机关收到该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伤残等级鉴定。然而,若伤者对其申请所获的伤残鉴定结果表示不满,可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上级伤残鉴定机构提交重新鉴定申请;对于申请人民调解实现调解的情况,尽管双方当事人如达成调解协议且觉有必要者,可以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认定;而在此方面,若伤者选择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则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得到证明或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的第10天之内递交书面申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