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赔偿专题 > 交通事故死亡50岁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50岁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50岁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3-21 09:30:01 已帮助249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通事故死亡50岁怎么赔偿
关于丧葬费用的规定如下: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准,丧葬费用将按照这个数值乘以6个月而得出总共的数额。
接着是关于死亡赔偿金的部分,这种情况下我们假设死者尚未满60周岁,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这部分赔款需要持续支付20年。
接下来,就是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用部分的规定,根据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若被抚养对象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计算到其18周岁为止;
若是没有劳动能力且也无法获取其它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该项费用则将支付20年。
然而,若年龄超过60周岁,那么按每年递减的方式进行计算;
对于年长者,如达到75周岁,则将只计算5年来计算应得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