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请您务必提供以下核心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
(2)如与著作权归属有关的书面合同或项目任务书已签订,请一并递交此类文件;
(3)若该软件经过了原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在原有软件基础上进行开发,则需递交原著作权人的友好授权证明;
(4)权益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若有意,亦可递交权益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整个过程需时约为30到40个工作天,成功获得批准后,您将收到相关的受理证明,并可凭借此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
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