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的,老师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赔偿主体是幼儿园,幼儿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只要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了教育、管理职责,那就推定幼儿园有过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老师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责。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