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营业执照丢了要补办的,应当根据以下流程:
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
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补领应提交的文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等。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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